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鲁单位、省属企业、省级行业协会组织:
为认真做好2026年度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申报工作,确保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1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举办职业技能竞赛的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组织管理能力;
3.具备办赛必要的经费、设施设备、场地和评定成绩所需的检测手段;
4.有完善的竞赛组织实施方案、竞赛规则、技术规程;
5.有熟悉技能竞赛职业(工种)的管理人员、项目专家和专业技术技能人员;
6.有完善的赛务、安全、环保、卫生、防疫等保障措施。
7.承办单位原则上应当具有举办竞赛的实践经验。
(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分为省级一类竞赛、省级二类竞赛和省级专项赛。省级一类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办或者联合市级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等共同举办的重要行业(系统)或重点领域竞赛,可申报省级一类竞赛。省级一类竞赛应选择覆盖面广、通用性强、从业人员多、影响力大、与本地经济社会联系密切的职业(工种)作为竞赛项目。省级二类赛:由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级行业协会组织(含行业性商会、促进会、联合会)举办的单一行业(系统)竞赛或省属大型企业、中央驻鲁企业组织的跨单一企业(集团)竞赛,可申报省级二类竞赛。省级二类竞赛应选择本行业、区域内影响较大、行业属性较强、从业人员较多的职业(工种)作为竞赛项目。省级专项赛:由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或省属大型企业(集团)、中央驻鲁企业(集团)申报组织,主要面向全省行业系统或本企业(集团)内的技术技能岗位工作人员(岗位应符合现行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内职业或工种),开展的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竞赛活动。竞赛应参照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标准组织。除有单独规定的,省级专项赛参照省级二类竞赛举办和管理。
(三)所申报的竞赛项目原则上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三、四、五、六大类,且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并设有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职业(工种)。
(四)鼓励各部门(单位)积极借鉴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标准和办赛模式,设置与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相衔接的竞赛项目。
(五)申请的职业(工种)应是申办主体的主管或主营业务,原则上同一主办单位不得连续两年举办同一职业(工种)的竞赛。
二、申报材料
(一)系统申报。请竞赛申报牵头主办单位于2026年4月7日-4月25日,注册并登录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山东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1.账号授权。填写信息、上传主办单位授权证明材料完成账号授权申请,账号授权审核结果可在系统中查询;
2.材料申报。进入“竞赛申报”模块,通过系统上传以下材料(PDF盖章版):
(1)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申报书(附件1);
(2)竞赛实施方案(模板)(附件2);
(3)承诺书(附件3)。
(二)纸质申报。纸质版申报材料应按顺序简装成一册(不超过30页,普通A4纸装订或胶装成一册即可,杜绝过度包装),一式五份,请于4月25日前寄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工作要求
(一)2026年度省级一类竞赛,冠以“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第XX届XX职业技能竞赛”或“第XX届XX全国XX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赛事计划实行目录制总量控制办法,每个计划设置赛项原则上不超过4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一类竞赛山东省选拔赛自动纳入省级一类赛,不占用赛事计划。
(二)省级二类竞赛,冠以“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XX职业技能竞赛”。赛事计划实行目录制总量控制办法,每个计划设置赛项原则上不超过5个。
(三)省级专项赛,冠以“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XX职业技能竞赛(专项赛)”。赛事计划实行目录制总量控制办法,每个计划设置赛项原则上不超过3个。
(四)多部门(单位)联合主办的职业技能竞赛,应确定牵头主办部门,由牵头主办部门指定本单位内部一个处室(单位)作为牵头处室(单位),统筹负责竞赛全过程。各行业协会组织,以行业名义申请主办省级行业赛的,应征得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山东省选拔赛有关事项参照国家级竞赛规定,结合我省要求办理。
(五)牵头主办单位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竞赛计划的,请指定本单位内部一个处室(部门)作为牵头处室(部门),并由牵头处室(部门)统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
(六)原则上同一主办单位不得连续两年举办同一职业(工种)的竞赛。初次申报省级行业赛的单位,原则上申报省级二类竞赛。
(七)申报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应根据参赛选手来源,明确竞赛设置组别。其中,职工组原则上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二级(技师)及以上,或者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编制技术文件及命制赛题;学生组原则上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或者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编制技术文件及命制赛题。
(八)合理规划参赛规模。省级竞赛决赛人数应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12号)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宜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根据申报情况,确定2026年度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申报省级一类竞赛,牵头申报主(承)办单位需参加竞争性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职业技能竞赛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对2026年度赛事活动,主办单位管理不善或者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按规定予以处理,并取消下一年度竞赛申报资格。
(三)纳入省级竞赛计划的赛事,主办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内容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取消或更改。纳入省级计划的竞赛应在当年举办,逾期自动失效,不再纳入下一年度申报范围。
(四)其他事宜请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12号)等规定执行。
申报工作有关问题,请及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
联系人:李政,王建
联系电话:0531—51788139,0531-61325798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王建,18864831187
附件:1.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申报书
2.竞赛实施方案(模板)
3.承诺书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