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 成都市高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 2024-07-18
  • 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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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业分类
  • 申报分类

辖区企业:

    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成都高新区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一)依法在成都高新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2011〕300号)。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四)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二、评价标准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及《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简称培育平台,*** />    四、联系方式
    

    培育平台技术支持:0571-5613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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