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高新区: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4-09-27
  • 申报通知
  • 公示公告
  • 管理办法
  • 产业分类
  • 申报分类

各相关单位:

    按照上级部门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区内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C档(12万/年)资助标准。
    5.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意向。
    6.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门人员做好本单位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
    (二)推荐条件
    1.建有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其他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至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的单位)。
    2.属于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如近五年荣获国家级科技奖励、经工业信息化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
    3.近三年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市值500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国内外知名榜单的企业。
    4.上年度营业收入在4亿元以上且连续3年盈利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5.设立工作站分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年以上,累计招收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且在站期间已获得高质量专利、技术解决方案、成果转化或理论文章等科研成果(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其他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
    6.已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开展项目博士后工作,累计招收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且在站期间已获得高质量专利、技术解决方案、成果转化或理论文章等科研成果(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其他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
    1.《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信息简表》1份,用Excel表格编辑,单面打印,盖公章。
    2.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的《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申请表》与佐证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按照先后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首页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3.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申请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有关内容,提交代表性证明材料(原则上不超过30页):
    (1)法人资格、经营业绩、评价评级、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证明;
    (2)博士后合作导师的全职(社保或工资关系)证明;
    (3)国省科技创新平台证明;
    (4)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入选国内外知名榜单等证明;
    (5)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设立情况和博士后人员招收情况证明;
    (6)获得高质量专利、技术解决方案、成果转化或理论文章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10月11日前报送至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和《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信息简表》EXCEL电子版和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RCZJ@163.com。
    3.上级部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须通过系统完成网上填报。网上填报材料须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三、注意事项
    (一)所有申请材料须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国防军工等敏感领域的申请材料,不通过网上报送,将相关电子文档刻录光盘按程序单独报送。涉密单位在书面申请材料封面醒目位置加以注明。
    (二)根据《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4年)》,工作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注销设站资格:
    1.在全国博士后综合评估中被评估为不合格等次。
    2.新设站两年内未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3.连续三年未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4.严重违反博士后工作有关规定或存在重大学术不端等问题。
    5.无法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或因业务调整、重组、破产等原因无法继续开展博士后工作。
    全国博管办每年集中向我省通报工作站动态调整情况。被注销工作站的单位三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设站。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28-85155164
    地址:益州大道999号高新区政务中心2楼C区

    附件:

    1.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

    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信息简表


    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7日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