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认定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2024年第二批)的通知

  •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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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中试跨越行动计划,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中试首选地,根据《成都高新区公共技术平台管理办法》,现开展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2024年第二批)申报认定,经认定的中试平台可享受成都高新区相关产业政策支持,并纳入中试平台体系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中试是把处在试制阶段的新产品转化到生产过程的过渡性试验,是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关键环节,是制造业创新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和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制造业中试平台是由企业、专业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主体以市场机制为牵引自愿建设、自主结合,为处在试制阶段的新产品转化到生产过程提供中试服务的法人实体,是制造业创新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和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
    按照工信部《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指引(2024版)》,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需满足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需求,汇聚各类产业资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供技术研发转化、性能工艺改进、工艺放大熟化、产品型式试验、产品性能测试、小批量试生产、仪器设备共享、设备应用验证等专业化服务和系统化解决方案,对产业科技创新发挥战略支撑引领作用,同时满足《成都高新区公共技术平台管理办法》规定。
    二、申报条件
    (一)注册地或登记地址、税收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
    (二)“四上库”、“名录库”、“火炬统计”等其中之一的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
    (三)在信用中国(*** />    (四)申报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无刑事犯罪记录。申报主体没有重大行政处罚记录,重大行政处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的“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三、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21日9:00至2024年11月1日17:00。
    四、申报流程
    (一)登录账号
    已注册“高新通”账号的企业,可登录成都高新区官网(网址:*** />    (二)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相关要求在线填写平台基本信息等,并上传以下附件:
    1.建设主体及运营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
    2.《关于申请认定为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的真实性承诺》(附件材料中公司名称处均需加盖公司鲜章,扫描为pdf并上传)
    3.2023年财务报表(盖章)
    4.中试项目列表,中试服务证明材料(中试服务合同、发票)
    5.运营场地相关证明材料(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无偿使用协议)
    6.人员列表,专家顾问聘书、聘用协议,技术经理人证书,专职技术人员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
    7.设备清单,总体设备及专用软件购置证明(购置合同、付款凭证、发票);总体设备及专用软件租赁证明(租赁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发票)
    8.其他有关服务能力、取得成效、存在优势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奖励等证书,对中试项目投资证明等)
    9.《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信息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公司名称处均需加盖公司鲜章,扫描为pdf上传)
    (三)咨询方式
    028-85313032创新平台处薛老师
    附件1.《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指引(2024版)》

    附件2.《成都高新区公共技术平台管理办法》


   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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