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部门、市州科技局、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相关企业:
2018年1月3日,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2018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9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要求、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2018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我厅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于2018年3月1日前将预申报项目的申报书简表报科技厅社会发展处,并于2018年1月12日8:00至2018年3月12日17:00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进行网上申报。
请各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
二、专项受理处室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专项,由科技厅社会发展处受理。
三、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18848271358
028-86203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