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成都市商务楼宇国家标准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 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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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楼宇单位:

    按照《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成都市商务楼宇国家标准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成都市商务楼宇国家标准等级评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及申请主体
    (一)评定对象。凡在成都高新区内建成运营的商务楼宇(为商务办公活动提供空间、设施及配套服务的建筑),具备条件的,均可申请成都市国家标准商务楼宇等级评定。
    (二)申请主体。我区商务楼宇的业主(即楼宇物业的所有权人)或业主代表,或经其授权的运营机构。申请主体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需在我区,并为独立法人企业。被“成都信用”网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企业不具备申请资格。
    二、申请条件
    凡在成都高新区内建成的商务楼宇均可申请本次成都市国家标准商务楼宇等级评定。评定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成都市国家标准甲级商务楼宇”、“成都市国家标准超甲级商务楼宇”,申请的基本条件是:
    (一)位于成都高新区内,其土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二)其建筑、设施设备、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办公建筑、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三)其建筑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并已正式投入运营满1年以上,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四)申请成都市国家标准超甲级商务楼宇的,其地上办公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平方米,业权应为单一业权(即楼宇业主持有该商务楼宇100%的物业产权),只租不售,整体运营;
    (五)申请成都市国家标准甲级商务楼宇的,其地上办公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最大楼宇业主持有该楼宇50%及以上的物业产权,整体运营;
    (六)申请成都市国家标准超甲级、甲级商务楼宇的,其硬件建设包括:建筑设计、建筑装饰、设施设备等,应符合《GB_T39069-2020商务楼宇国家标准等级划分要求》中与之对应的超甲级、甲级等级要求;
    (七)申请成都市国家标准超甲级、甲级商务楼宇的,其物业服务包括:综合服务、房屋共用部位管理与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装饰装修管理与服务、公共秩序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维护等,应符合《GB_T39069-2020商务楼宇国家标准等级划分要求》中与之对应的超甲级、甲级服务等级要求。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31日
    (二)申报方式
    请申报主体根据楼宇等级评定项目申报文件清单(见附件),按A4规格一式3份准备材料并装订成册,按规定填写并加盖公章、骑缝章后与扫描电子文档一并报送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9楼。申请主体为楼宇运营机构的,须同时提交业主授权书。
    四、评定方式
    本次商务楼宇国家标准等级评定将根据专家组书面评审及现场评测、顾客满意度调查、暗访三个环节的评测结果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分数满分100分,达标分数原则上不低于80分。
  
    附件:

    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成都市商务楼宇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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