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关于转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 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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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根据通知中的申报要求积极进行项目申报。
    一、奖项设置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设6个奖种,分别为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方式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提名方式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
    (一)单位提名
    提名单位包括:省直相关部门、市(州)人民政府,经科技厅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学会、协会等组织机构(详情请下载附件查看)。
    (二)专家提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每人每年度可提名1名(项)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奖。
    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每年度可3人及以上共同提名1名(项)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奖。联合提名时列第1位的专家为责任专家,责任专家须为在川工作的专家。
    专家应提名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人选和项目。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1人。当提名人选(项目)出现异议时,责任专家应协助处理。项目或人选公示时将同时公布提名专家信息。
    提名专家年龄应不超过65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1948年1月1日后出生)。
    提名专家不能被提名为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候选者。
    三、提名时间要求
    (一)网络提名截止时间
    为保障网络提名工作的顺利进行,分时段确定各提名单位网络提名截止时间,具体如下:
    1.提名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5月17日09:00
    2.各市(州),协会、学会,提名专家,2023年7月12日12:00截止。
    3.省级部门、中央在川高校、中央在川研究院(所),央属企业,2023年7月12日18:00截止。
    (二)提名函及材料报送时间
    2023年7月21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厅科技奖励与科普处。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学道街39号
    邮政编码:610016
    其他事项: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被提名项目单位须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再进入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填报。
    

    原文链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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