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中试跨越行动计划,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中试首选地,根据成都高新区公共技术平台管理办法,现开展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2023年第二批)申报认定,经认定的中试平台可享受成都高新区相关产业政策支持,并纳入公共技术平台体系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公共技术平台是指符合高新区主导产业领域发展方向,由政府、企业、高校院所、行业组织等多元主体投入建设的实体或虚拟公共实验室、研发环境,拥有成体系的软硬件专业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具备相关行业背景和认证资质等基础条件,并开放资源为区内科技型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技术验证、分析试验、检验检测、认证测试、计量校准、中试熟化、云服务等专业化技术服务。
此次申报聚焦中试平台,中试平台是指第三方专业化机构在特定产业细分领域,构建工程化能力,为科技企业(团队)转化科技成果提供面向制造的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注册地或登记地址、税收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
(二)“四上库”、“名录库”、“火炬统计”等其中之一的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
(三)在信用中国(*** /> (四)申报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无刑事犯罪记录。申报主体没有重大行政处罚记录,重大行政处罚是指《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的“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三、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7日9:00至2023年10月13日17:00。
四、报送资料及要求
项目通过“四川省高新区科创服务公共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 /> 请各申报单位先行按照《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认定申请书》(详见附件)中内容准备申报材料(内容与申报系统基本相同)。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相关要求在线填写平台基本信息等,并上传以下附件:
1、建设主体及运营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
2、《关于申请认定为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的真实性承诺》(附件材料中公司名称处均需加盖公司鲜章,扫描为pdf并上传)
3、2022年财务报表(盖章)
4、中试项目列表,中试服务证明材料(中试服务合同、发票)
5、运营场地相关证明材料(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无偿使用协议)
6、人员列表,专家顾问聘书、聘用协议,技术经理人证书,专职技术人员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
7、设备清单,总体设备及专用软件购置证明(购置合同、付款凭证、发票);总体设备及专用软件租赁证明(租赁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发票)
8、其他有关服务能力、取得成效、存在优势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奖励等证书,对中试项目投资证明等)
9、《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信息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公司名称处均需加盖公司鲜章,扫描为pdf上传)
(三)咨询方式:
028-85230771李老师
附件1.关于申请认定为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的真实性承诺(1)
附件2.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认定申请书-xx公司(1)
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