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成都高新区公共技术平台复核工作的通知

  •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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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按照《成都高新区公共技术平台管理办法》(成高科创〔2023〕5号)规定,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拟启动公共技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年度复核工作,对区内已经认定的公共技术平台进行复核。具体事项如下。
    一、复核对象与内容
    复核对象为2022年以前(不含2022年认定的)认定的成都高新区公共技术平台。
    复核内容为2022年自然年平台承担主体情况,平台的服务情况。
    二、复核资料填报
    申请复核的单位于2023年9月26日至9月28日期间内,登录成都高新区科创服务公共平台(*** />    三、复核结果
    高新区科创局组织专家对在线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附件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分为复核通过、不通过两种。
    (一)复核通过:平台承担主体填写和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地反映出平台建设、对外服务等情况的,按照《成都高新区公共技术平台管理办法》(成高科创〔2023〕5号)规定,复核通过的平台继续享受高新区公共技术平台相关政策。
    (二)复核不通过:复核期间内未填写或提交资料的,或者填写和提交资料后不符合《成都高新区公共技术平台管理办法》(成高科创〔2023〕5号)的,复核不通过,不纳入成都高新区公共技术平台相关政策支持范围。经摘牌清退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认定成都高新区公共技术平台。
    四、联系方式
    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创新平台处
    王老师028-85219677

    黄老师028-85312161


    附件:

    平台复核通知附件1-5


    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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