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

  • 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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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利用金融工具扩大进出口规模项目申报细则>和开展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23〕10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申报项目(申报系统和纸质材料)的时间为9月22日至10月10日。
    (二)项目初审:申报纸质材料及对应原件核查时间为9月25日-10月10日,每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请各企业携带纸质申报材料和对应原件至高新区管委会9楼926B会议室进行材料提交和原件核查。
    (三)申报要求:申报单位按照《通知》时限和《申报细则》要求,超过时限,视为主动放弃,不再接受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严格按照《申报细则》要求,编制目录和页码,每页加盖公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9楼926B会议室,同时携带申报材料对应的原件进行核实,电子版发至邮箱:79853666@qq.com。
    (四)支持对象:申报单位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高新区。
    (五)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将列入黑名单,并取消今年至以后所有政策资金申报资格。
    (六)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各类专项资金,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收回财政补助资金,并取消该项目单位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七)政策发布。本申报通知在成都市高新区网站发布,申请指南和资料模板下载地址:*** />    二、咨询方式
    (一)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联系人
    潘璐联系电话:028-68058690
    唐雪联系电话:028-85133192
    (二)利用金融工具扩大进出口规模项目联系人
    周新伟、潘雨彤联系电话:15308065897

    特此通知。


    附件:

    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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