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文旅行业重点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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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支持文旅行业重点企业加强员工培训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32号〕要求,现开展成都高新区文旅行业重点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适用企业。本区宾馆酒店、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市级及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运营公司、重点演艺企业等重点企业。
  (二)培训对象。上述企业参保职工。
  二、培训内容
  文旅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需要自行组织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岗位练兵与技能竞赛等活动。培训内容应精准对接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需要,以解决企业生产现实技术技能问题为目的,由企业自主安排与设计。
  三、组织方式
  培训由文旅企业自行安排与组织。可通过单个企业自主培训、企业联合培训(需由一家企业牵头)、“校企合作”培训等方式进行,也可委托职业(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实施。
  四、培训模式
  培训可采取线上、线下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可结合生产实际,采取脱产、半脱产,以及工学结合、弹性学制等方式进行。培训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
  五、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由文旅企业拟制培训方案,测算培训成本,提交补贴申请。可一次性申报多个项目,每个项目可包括多个培训班或竞赛工种。文旅企业需根据培训需要制订培训实施方案,包括培训方式、时间安排、教学内容、师资配备、班次划分、考核组织等内容。文旅企业于每月5日前向属地街道提出申请,2022年9月5日后不再接收企业申请资料(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等三部门关于支持文旅行业重点企业加强员工培训的补充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45号〕要求,要求原则上9月底前需完成审核备案,因此2022年9月5日后不再接收企业申请资料),提交一式四份纸质版申报材料(参考方案见附件内容)。
  (二)项目验收。文旅企业提交申请资料后通过专家评审、项目报备、核准备案等手续后,方可开展培训。培训完成后向属地街道提交一式四份验收材料(参考方案见附件内容)。
  企业应履行培训主体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培训过程要确保有签到注册、有学习可查痕迹记录。相关培训资料、申报材料和授课记录等应装订成册并归档管理,管理时间不少于5年。各企业需按照方案严格组织培训,确保培训过程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培训补贴的申报资格,按规定追回已发放的培训补贴。对情节严重的情形,将纳入成都市诚信黑名单,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申报及验收参考模板


  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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