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 成都市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05-13
  • 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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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报分类

各相关单位:

  按照上级部门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条件
  成都高新区内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博士后当年日常经费资助标准。
  5.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意向。
  6.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
  (二)推荐条件
  1.建有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
  2.属于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如近5年荣获国家级科技奖励、经工业信息化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
  3.近三年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市值500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国内外知名榜单的高新技术企业。
  4.上年度营业收入在4亿元以上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5.已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开展项目博士后工作,已招收非在职、非超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条件
  成都高新区内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企业规模处于国内或省内同行业前列。
  (二)设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拥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较好的研究开发条件。
  (三)具有市场前景好、学术技术水平高的研究开发项目。
  (四)单位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五)建有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创新实践基地。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不得同时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应按申报类型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表》或《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单位推荐表》,并对申请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表格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须提交有关代表性佐证材料(原则上不超过20页),与《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或《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采用A4纸分别合订成册,左侧双钉装订一式各5份报送。
  (二)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5月27日前交至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RCZJ@163.com。
  (三)注意事项。所有申报材料须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国防军工等敏感领域的申请材料,不通过网上报送,将相关电子文档刻录光盘按程序单独报送。涉密单位在书面申请材料封面醒目位置加以注明。
 
  地址:益州大道999号高新区政务中心2楼C区

  附件:

  1.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

  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请表填表说明

  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

  4.2022年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

  5.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填表说明

  6.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单位信息汇总表

  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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