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按照省财政厅、省经信厅《关于下达工业发展应急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0〕378号)、省经信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第三批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财资函〔2020〕233号)和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关于下达省级工业发展应急资金的通知》(成财产发〔2021〕93号)文件精神,根据《成都高新区省级工业发展应急资金管理办法》(成高经发〔2022〕10号)要求,现开展成都高新省级工业发展应急资金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奖励分档 | 评分排名区间 | 单家企业奖励金额 (万元) |
A档 | 5家,评分排名1-5名 | 150 |
B档 | 10家,评分排名6-15名 | 50 |
C档 | 15家,评分排名16-30名 | 25 |
D档 | 10家,评分排名31-40名 | 14.3 |
附件:
1、成都高新区省级工业发展应急资金申报表
2、诚信申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