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关于做好促消费稳外贸项目相关条款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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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企业:

  按照《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促消费稳外贸项目申报的通知》(成商务发〔2022〕68号)文件精神,现拟开展成都高新区相关项目申报及审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1.奖励大型商贸企业扩大销售;
  2.支持小型商贸企业上规模。
  二、项目执行时间
  申报项目执行时间以《关于支持企业促消费稳外贸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成商务发〔2022〕46号)要求为准。
  三、项目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可根据支持政策及实施细则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于5月16日09:00—5月23日23:59期间进行项目申报。超出申报时间,不予受理。
  四、单位注册与申报
  (一)符合支持政策及实施细则条件的申报单位,首先要确定管理员在成都市商务局廉政风险防控和专项资金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完成单位注册。管理员指定项目负责人并分配权限。项目负责人在信息化平台完成注册后,才能按照要求申报具体项目,上传有关附件。管理员审核无误后通过信息化平台报送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已经在信息化平台完成注册的单位无须重新注册。
  (二)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应全部扫描并上传到信息化平台,上传文件格式统一为PDF,单个文件最大不超过50M,文件清晰明确。对审核后要求修改或进一步补充佐证材料的,项目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补充并重新上传,超期视为放弃申报。
  (三)对审核通过项目,将通过信息化平台、邮件或短信等方式通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将信息化平台申报材料下载打印三份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四、申报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申报政策咨询
  高新区经济运行局服务业发展处
  (二)统计报表咨询
  高新区经济运行局统计处 

  附件:

   1.关于支持企业促消费稳外贸的若干政策措施

  2.关于支持企业促销费稳外贸的若干政策措施细则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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