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关于成都高新区孵化器及众创空间认定相关事宜的通知

  • 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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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各孵化载体:

    按照《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孵化载体管理办法(修订版)》(成高科人〔2021〕62号,详见附件1),为引导成都高新区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现开展成都高新区孵化器及众创空间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须知
    1.成都高新区孵化器及众创空间2020年度有效名单(详见附件2)内的载体无需认定。
    2.有效名单内的载体若需认定为专业孵化器则须提交认定材料。
    3.有效名单外的载体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认定成都高新区孵化器或众创空间。
    三、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分批认定。
    四、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1.报送材料详见附件3。
    2.成都高新区孵化载体认定申请书收取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资料壹式壹份,须加盖鲜章,装订成册,报送至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1C座3楼;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18952761@qq.com。


附件1-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孵化载体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附件2-成都高新区孵化器及众创空间2020年度有效名单
附件3-成都高新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申请书


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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