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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相关企业: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十大类纺织创新产品培育推广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1〕191号)转发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和产品范围的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企业积于7月16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