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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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持续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引领相关领域工业绿色发展,工信部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启动2021年度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现将相关通知转发你们,请相关单位和企业积极申报。

    一、创建2021年度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的企业请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推荐汇总表(电子版)、自评价报告(纸质一式五份,word版和pdf盖章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二、创建2021年度国家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的企业请于2021年7月1日前,将推荐汇总表(电子版)、自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报告(纸质一式五份,word版和pdf盖章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并同步做好“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工作。
    三、申报国家、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的企业,请做好参加专家评审现场答辩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请各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转发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通知的通知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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