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金融机构、企业:
根据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成都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请有意向申报的金融机构、企业,认真阅读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其中,银行机构、保险机构、各类交易所、研究机构、创新创业载体等申请专项资金,需于6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证书、发票、文件、凭证的原件除外,原件于申报现场审核)报送至市金融监管局;其他企业的申报材料,需于6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证书、发票、文件、凭证的原件除外,原件于申报现场审核)报送到成都高新区相应部门。
附件1: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成都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成金发[2020]44号)
附件2:2020年度成都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