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 成都市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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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遴选支持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助推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根据成都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函〔2021〕17号)要求,现就成都高新区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通过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成都高新区,注册时间不早于2018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申报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已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资助的留学回国人员不纳入本计划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2021年,将聚焦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资助优秀留学人员来蓉创办企业。加强中国(成都)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对在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给予适当倾斜。
二、申报材料
    1.《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
    2.《2021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2);
    3.《2021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3);
    4.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个人资质证明(护照或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知识产权证明、企业发展证明(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创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财务报表、完税证明等);
三、相关要求
    按照相关部门工作安排,高新区相关单位需于2021年2月2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附件:
    1.2021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2.2021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
    3.2021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诚信承诺书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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