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函〔2018〕541号),现就成都高新区2019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和资助额度
(一)本次试点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眼“高精尖缺”、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战略及《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考目录》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引进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人才,加大对基础科学研究人才的支持。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对资助人选一次性提供资助金30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2014年1月1日后回国;
(四)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并由申报人所在区(市)县人社局出具证明;
(五)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三、申报方式
(一)各单位收到通知后,按要求开展申报工作。委托中介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见附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均需报送。电子版发送制定邮箱,纸质版现场审核,需加盖企业公章。海外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三)随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申报人个人及其工作单位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帐号、开户行联行号)。
四、申报时间
通过成都高新区申报的各单位于11月21日上午11: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才服务中心,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大源国际中心A3栋3楼6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