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企业: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成财教〔2019〕63号),现拟将资金下达相关企业,请各企业携带财务专用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行及帐号信息(或直接提交信息齐全盖好章的收据),于2019年7月12日前办理拨付手续。
其中2019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创业投资项目)由高新区财政金融局负责:
办公地址:锦城大道539号盈创动力大厦A座5楼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项目)由高新区科技人才局负责:
办公地址: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1栋C座3楼高新区科技人才局
备注:
1.涉及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在提交收据时须同时提交《资金拨付承诺书》,并加盖所有项目承担单位公章。
2.项目资金金额为100万元以上(含)的企业,须在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高新支行或成都银行高新支行开立资金专户,提交收据时提供专户的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附件:
附件1:2019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高新区)
附件2:收款收据(模版)
附件3:资金拨付承诺书(模版)
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