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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优化产业服务促进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经我局会同相关支持条款各受理部门研究,定于7月11日启动2019年《实施细则》支持条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申报材料起止时间
7月11日—7月31日
三、其他事项
(一)《实施细则》“(十三)支持企业加强安全生产”中由社会事业局卫生健康处受理的支持方向1——职业卫生管理示范单位,本年度由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处负责受理。
(二)《实施细则》“(十一)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本年度申报以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另行通知为准。
(三)《实施细则》中各支持条款申报条件中如对追溯年限无明确规定的,本年度申报最早可追溯至2017年9月19日,具体条款及支持方向追溯日期以受理部门解释为准。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