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关于开展成都高新区高端人才引领型创新创业载体升级专项(补贴类)中期验收的通知

  • 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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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各相关载体:

根据《成都高新区2018年-2019年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实施方案(高端人才引领型)》和《成都高新区高端人才引领型创新创业载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高科人〔2020〕3号)的相关规定,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现组织开展项目中期验收工作,对15家高端人才引领型创新创业载体的实施进展、目标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19年立项支持的高端人才引领型创新创业载体升级专项补贴类项目(名单见附件)。

二、主要内容

按照已立项的项目申报书上的内容,重点检查项目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

三、检查方式

采取材料评估和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检查方式。

四、报送材料

1.项目中期执行总结报告;

2.相关附件按照《项目中期执行总结报告》中“附件信息”的要求提供;

3.财务专账及相关凭证复印件。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贰份,按顺序装订,均加盖项目承担单位公章。

五、材料报送时间

2020年4月10日12:00前。

六、中期验收程序

1.中期验收纸质材料由项目承担单位装订,一式贰份,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孵化器管理处。

2.中期验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GPT@cdibi.org.cn。

3.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推进项目实施的载体,若有经费调整或者延期验收等诉求,可在2020年4月10日12:00前提交中期验收纸质材料的同时,一并提交经费调整申请书(附调整后的预算表)、中期验收延期申请书(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等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孵化器管理处。

4.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将根据提交的财务材料进行审计,如有需要将于2020年4月10日至4月17日对项目承担单位(含申请延期的载体)进行现场额外取证审计。请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审计机构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5.中期验收评审专家将于2020年4月20日起陆续对项目承担单位(不含申请延期验收的载体)进行实地评估,将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提问、文本查阅、实地考察、查阅财务账目等方式,请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做好准备工作,准备材料包括:中期验收纸质材料、15分钟PPT汇报材料、各类项目执行证明文本材料、专账、原始凭证等。现场评审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七、有关要求

1.此次参加中期验收项目均涉及后续经费拨付,请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验收材料报送工作。

2.项目承担单位须对照项目申报书结合项目实际执行情况报送有关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及数据应真实、准确和完整。

3.我局将对项目承担单位报送评估材料的质量、时效等行为进行信用记录,并将项目执行情况作为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经费后续拨付的重要依据。

材料报送地址:成都高新区菁蓉汇1号楼平台服务大厅孵化器管理处。

附件:2019年高端人才引领型创新创业载体升级专项补贴类支持名单



                           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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