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高新区关于开展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 20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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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切实减轻相关企业负担,按照《成都市发改委 成都市经信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成发改财金〔2020〕90号)(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区申报工作。

请有意申报的企业依据自愿自主原则,对照《通知》要求和申报条件,认真填写《名单申请表》、《信用承诺书》(附件2、3、4)。其中,信用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不可用名章代替)并加盖企业公章。如企业在申报中出现弄虚作假等违法失信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取消相关政策资格,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纳入市、区级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管理。

一、企业范围及各类别负责部门联系方式

(一)生活物资类生产企业)

1. 帐篷、棉被、棉大衣、折叠床等救灾物资,方便和速冻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

2. 蔬菜种苗、仔畜雏禽及种畜禽、水产种苗、饲料、化肥、种子、农药等农用物资以及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生产企业。

3. 疫情防控期间市场需要重点保供的粮食、食用油、食盐、糖等生产企业。

(二)医疗应急物资类生产企业

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隔离面罩、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相关医疗器械、酒精和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重要设备和相关配套设备。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的通信设备。

二、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企业于每周五下午16:00前将申报材料(《名单申请表》及《信用承诺书》)按照类别分别报送至发展规划局(指定邮箱)、经济运行局(指定邮箱)、统筹城乡局。

特此通知。

 

附件:

1.  成都市发改委 成都市经信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成发改财金〔2020〕90号)

2. 名单申请表(生活物资类)

3. 名单申请表(医疗应急物资类)

4. 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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