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关于补充申报2019年鼓励楼宇聚集优质企业项目相关材料的通知

  • 2019-12-25
  • 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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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楼宇运营机构及入驻企业:

根据《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深化产业培育实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成高管发〔2018〕12号)、《〈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深化产业培育实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成高科新〔2019〕1号)精神,现就补充申报2019年鼓励楼宇聚集优质企业项目相关材料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关系、税务解缴关系、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的楼宇运营机构及入驻本区楼宇的现代服务业法人企业(不含房地产业及酒店、宾馆、餐饮店铺、超市卖场、医疗诊所等非商务办公业态);无违法记录、重大负面报道;非高污染企业;母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不能重复申报;不含与成都高新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且处于“一事一议”支持期的相关项目公司。

二、申报内容

申报标准及相关申报材料详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深化产业培育实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成高科新〔2019〕1号)--“二、申报规程”--“(二)鼓励楼宇聚集培育优质企业”(见附件1)的支持方向一、支持方向二、支持方向三。

三、申报方向

针对上述申报内容的各支持方向的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1、待成都高新区楼宇经济监测管理系统升级,并完成重点楼宇接入工作后,开展支持方向一的申报工作。

2、开展支持方向二资金申报工作。

3、仅开展支持方向三的入驻企业资金申报工作,入驻企业申报不受所入驻楼宇是否接入成都高新区楼宇经济监测管理系统影响。

四、申报流程

1、提交:申报企业请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封面为申报书首页,提交至所在街道办事处。

2、初审:楼宇属地街道负责受理辖区内企业(单位)的信息备案、受理辖区内企业(单位)提交的书面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将初审通过单位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至经济运行局。

3、经济运行局负责组织材料复审、公示及资金发放等事宜。

五、申报时间

2019年12月25日-2019年12月31日

六、申报地址

桂溪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仁路176号308室

附件:1.《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深化产业培育实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楼宇政策部分)

2.成都高新区产业培育政策鼓励楼宇聚集优质企业项目申报书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楼宇运营方推荐书(模板)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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