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申报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奖励资金的通知

  • 重庆市永川区商务委员会
  •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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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市商务委《关于下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首批试点区县奖励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商务〔2022〕403号)精神,区商务委《永川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试点首批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相关要求,现就开展永川区区域消费中心城市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标准
    (一)商业载体提质升级
    1.商圈、商业街区提质建设。支持传统商圈、商业综合体、街区等商业改造提升,对纳入步行街改造提升,重点产业提档升级,新兴商圈扩容升级,发展夜间经济、打造主题消费场景,建设智慧商圈等项目。
    2. 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永川高铁东站—兴龙湖片区商业提升项目课题研究成果,通过设施优化、道路修护、氛围营造、丰富绿化环境、增设城市家具等方式,以点串线,以线带面,联通相对孤立的商业综合体,加强高—兴商圈的整体性,促进商圈协同发展。
    3. 打造餐饮消费集聚区打造。鼓励统一管理运营的市场主体,打造餐饮消费集聚区。对聚居区内餐饮商家达到30家以上,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且正常经营满一年的项目。
    (二)优质商业品牌培育引进
    培育引进优质商业品牌,对新引进的国内前100强或者国际前500强(由第三方机构认定)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实际投资1000万元以上,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项目。
    (三)消费促进活动开展
    1.支持2024年采用服务购买方式开展的主题消费促进活动;
    2.支持2024年各行业协会、统一管理运营方等市场主体,结合“爱尚重庆·渝悦消费”主题,利用周年庆、节庆期间开展节会赛事等消费促进活动;
    3.支持2024年各镇街、村社开展契合地方特色的消费促进活动。
    二、申报主体和流程
    由项目投资主体向区商务委申报,区商务委对申报资料初审,提出补充意见,并经区商务委党组会审议通过后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从储备库中择优选择项目予以支持。同一项目仅能以一个项目主体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时间
    2024年1月1日-2024年10月15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条件
    (一)企业应依法注册或者与商业运营机构联营经营。
    (二)申报主体为申报项目实际运营单位或投资单位,且运营稳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效应,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偷逃税等违纪违法行为,未列入诚信“黑名单”。
    (三)申报项目建设应在2024年10月前完成,且未获得同一方向财政资金支持。
    五、申报材料清单
    (一)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规定填写申报表,其中附件6、附件7、附件8为所有项目的必报材料;其余对照《申报指南》中各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准备,并按规定提交至区商务委流通服务科。
    (二)项目建设总结。包括以下内容:单位的基本情况、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及设施情况,财务运行状况,建设内容、建设进度,项目总投资及分类明细投资、项目建设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建设设施、设备采购清单、合同及购置发票复印件、项目建设财务支付凭证(加盖企业公章)。
    (四)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建设的其他佐证资料(如:项目改造或者建设事前、事中、事后整体对比照片,施工合同、项目竣工结算报告,其他证明性资料)。
    六、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以上项目申报具体政策请咨询区商务委流通服务科,联系人:郝亚;联系电话:023-49820091。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服务意识,推动政策落地。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做好专项资金宣传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切实问题,为商务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加快工作进度,提高申报质量。项目申报单位要仔细梳理项目投入,核实建设内容、发票、支付流水,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日期截止后原则上不再受理项目申报。

    附件:

    1.商业载体提质升级项目入库申请表

    2.完善基础实施配套项目入库申请表
    3.餐饮消费集聚区项目入库申报表
    4.优质商业品牌培育引进项目入库申请表
    5.消费促进活动项目入库申报表
    6.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7.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8.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重庆市永川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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