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重点围绕全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和我区“3+3+X”现代产业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重庆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渝科局发〔2021〕151号)要求,经研究,区科技局决定组织申报2024年度重庆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高企培育科技服务咨询策划),请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与《江津区2024年度高企培育科技服务咨询策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附件:江津区2024年度高企培育科技服务咨询策划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市江津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5日
附件
江津区2024年度高企培育科技服务咨询策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内容
围绕中小企业从科技型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总结归纳江津区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普遍规律和共性需求,构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画像分析,筛选建立后备库,着力提升江津区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助力江津区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二、支持方式
由重庆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重庆市范围内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
(二)申报主体应具备良好的服务能力和为项目实施提供经费保障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积累,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三)同一项目负责人仅限申请1个项目。凡承担了区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未按时完成或完成后未按时结题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立项申报书(纸质件加盖公章及电子文档),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原件申报时备查)。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出后至2024年12月11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
请申报单位在截止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至江津区科技局403办公室。
联系人:董春丽;联系电话:47567100;
邮箱:278645805@qq.com。
五、项目管理
(一)区科技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后,将拟立项项目在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7日。对于立项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与区科技局签订项目合同书,并按时在一年内(365日)完成区科技局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的项目验收结题。
(二)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按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使用资金,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并自觉接受监督及绩效评价。
(三)项目申报(承担)单位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引导资金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