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经信发﹝2024﹞28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区县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成效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渝经信发〔2022〕40号)、重庆市万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民营经济发展成效奖励资金安排使用方案》(万州经信文〔2024〕4号)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度万州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奖补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经市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确认或认定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各类服务,纳入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区县窗口平台、产业窗口平台和国家、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在万州区注册并纳入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服务平台的运营机构;
(二)2023年服务企业达到50家(含,下同)以上;
(三)2023年开展服务活动(即由服务平台举办的接受服务企业单次超过10人参加的活动)10次以上,其中重大服务活动(50人及以上参加的活动)5次以上。
(四)企业信用较好,近三年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申报时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
三、奖补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平台分两个等次择优给予服务奖补,一等最高不超过35万元,二等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奖补申请表(附件1);
(二)服务平台运营机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平台服务企业汇总表(附件2)及能够证明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佐证材料(比如服务协议、服务成果、相关票据、银行流水、服务确认表等);
(四)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3)及能够证明服务活动开展的相关佐证材料(比如工作方案、活动通知、签到表、影像资料、活动总结等)。
五、申报方式及流程
(一)申报受理。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于2024年11月29日前将附件1传至区经济信息委电子邮箱:wz58520168@163.com,逾期不予受理。于2024年12月3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发展指导科(区政府大楼629室)。
(二)审核。由区经济信息委进行真实性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进行资金拨付。
附件:
1.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奖补资金申请表
2.平台服务企业汇总表
3.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表
4.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奖补评价指标
重庆市万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眭雯,联系电话:5852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