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关于申报2021年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管理项目的通知

  • 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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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政策扶持和引导作用,提高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溯源能力和水平,提升绿色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知名度和品牌竞争力,确保我区农业生产环节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成都市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计〔2020〕13号)中“2021年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管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要求,鼓励我区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积极申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鼓励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积极申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进项目”“农产品地理标志核心保护区建设补助项目”“绿色食品续展奖励补助项目”3个子项目(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2、3)。
二、项目建设期限
    2021年1月至10月31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月23日。
    (二)资料报送:所有资料均一式两份,盖鲜章;报送地点: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农质中心(新南街153号)。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谁审批谁验收”原则管理,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为项目责任主体,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对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真实性和项目建设、管理、验收承担第一责任;强化过程管理,项目建设要达到方案设计要求,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二)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严格工作纪律,切实抓好项目单位审查筛选、公示、兑现补助等关键环节管理控制。严格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三)加强绩效考评。项目建成后,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要按照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有关要求,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目标完成和项目效果等进行绩效考评自查工作。
    (四)做好项目总结及材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按照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实施情况认真做好年度项目总结,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项目总结、绩效自评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 
    1.成都市郫都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进项目申报指南
    2.成都市郫都区农产品地理标志核心保护区建设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3.成都市郫都区绿色食品续展奖励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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