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金堂县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公告

  • 金堂县农业农村局
  • 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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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成都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7-3)文件要求,每个项目县遴选建设2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统一树立“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识牌,聚焦优势主导产业,突出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打造先进农业技术展示平台,组织开展优质新品种对比展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和实训活动。每个项目县培育2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民聚焦,加强良种良法良机良艺应用展示示范,加快推广先进品种技术模式。我县将建设5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培养5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就申报内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从粮食、蔬菜、林果等产业的种植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报名,其中农业科技示范基地5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5个。
    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职责:
    1.按要求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
    2.示范辐射带动5个以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或普通农户,搭建社会化科技服务平台;
    3.接受农业农村局技术指导员“一+N”结对帮扶指导,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签订服务协议;
    4.在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过程中享受部分物化补贴。
    5.能主动配合县级部门开展主推技术展示活动。
    三、申报条件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
    2.年龄18-60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以种植业为主业,接受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方法能力强。
    4.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示范带动作用强,能积极主动带动周边农户应用新技术,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5.科技示范基地粮食种植规模不低于100亩,蔬菜种植规模不低于50亩,林果种植规模100亩以上;科技示范主体粮食种植规模不低于50亩,林果种植规模50亩以上,蔬菜种植规模:露地蔬菜30亩以上、设施蔬菜20亩以上。
    四、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业主于2023年8月3日至9日向县农业农村局自主申报。申报时必须如实填报《金堂县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1)或《金堂县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附件2)。凡申请示范的种植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流转合同等复印件和基地照片等材料。
    (二)镇(街道)审核
    镇(街道)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
    (三)县级审核
    县农业农村局收到申报资料后,组织专人对资料进行审核,在镇(街道)审核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县级评审,结果在金堂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担任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时间
    示范时间为1年,到期后根据其具体表现和项目安排,确定是否继续承担下1年示范任务。
    六、报名办法
    报名地点:金堂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粮油产业站(地址:金堂县赵镇滨江路1段103号)
   
    附件1:金堂县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附件2:金堂县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金堂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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