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成都市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计〔2020〕13号)、《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二批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发〔2020〕121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区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工作,特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优先支持列入市级的重点特色镇(街区)和2020年、2021年新启动的川西林盘保护修复项目。
二、申报时间
2021年1月11日至2020年1月15日。
三、支持方向
(一)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特色镇(街区)和川西林盘基础设施项目(包括道路、网络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配套等);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包括公共绿化等公共环境设施)。
(二)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有策划规划、有土地整理项目、已引入社会资本投入、区(市)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的项目。
(三)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成农计〔2020〕5号)开展项目储备、纳入市级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对未入库的项目不予支持。
(四)专项资金不得用于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的策划、规划、宣传等工作投入;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等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
四、申报资金
市级专项资金总额为650万元,单个项目申报资金支持为50—150万元。
五、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六、项目性质
区级审批、市级核准备案制。
七、项目建设期限
通过备案审查项目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验收。
八、实施程序
(一)各镇(街道)结合实际,认真对照已报送的储备项目及2021年拟定新增的储备项目,编制《川西林盘保护修复项目申报方案》,并报区农业农村局。
(二)按照市农业农村局要求,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财政局组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和择优立项,确定实施项目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经区特色镇(街区)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审查。
(三)核准备案的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实施内容。
附件:
1.成都市2021年度 XXX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提纲
2.XXX项目明细表
3.申报项目评分表
成都市温江区特色镇(街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