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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项目申报采用分批次滚动推荐方式,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于2024年9月23日12:00前将《专项再贷款申报项目清单(第二批)》(附电子文档)报属地,属地汇总后形成正式文件统一报送至区经信局。请各单位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后续项目滚动储备,下一批次项目报送时间另行通知,本次申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