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选汽车消费奖励发放平台企业的公告

  • 成都市新都区商务局
  •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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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持续提升消费品质、促进大宗消费升级,释放消费活力,我区拟于近期开展汽车消费奖励活动。为做好汽车消费奖励发放工作,现公开征选发放平台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质条件
    征选申请人参加本次征选活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
    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三)参加本次征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征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平台资源,有能力根据活动规则发放消费奖励,确保消费者可正常领取。
    (七)免费提供补贴发放平台设计、资金拨付等服务。
    二、服务要求
    (一)消费奖励申领及审核服务。在消费奖励发放平台所属小程序上提供主会场(专属页面),并提供专业的补贴申领、发放等专项服务。按照活动规则,通过可靠有效的方式,对消费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二)消费奖励发放。能够按照活动规则及时将补贴拨付至审核通过的消费者个人账户。
    (三)客服服务。提供专属客服服务,解决消费奖励申领相关问题的咨询和处理,确保补贴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四)监测分析服务。及时提供消费奖励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
    (五)资金管理。加强对专项资金和存放账户的监管,严格禁止专项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制定消费奖励资金使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防控预案,及时应对相关风险和问题。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将剩余财政资金原路退回指定账户。
    三、申报方式
    请有申报意向的企业于2024年4月30日12:00前,按照上述“资质条件”和“服务要求”中明确的内容,将相关印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以往参与消费奖励发放等类似的活动情况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申请书)报送至成都市新都区商务局(新都区文广中心7楼),我局将在公告到期后开展评审工作,择优确定1家消费奖励发放平台,请参选单位准备好相关方案参加评审。如果只有一家报名,不再另外组织评审。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9398776
    邮箱:286034627@qq.com

    成都市新都区商务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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