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各镇(街道):
现将《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涉农项目(第五批)储备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认真梳理辖区内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农业经营主体,并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申报。申报材料于2023年6月8日17:00前上报至农业农村局合作经济指导与产业化科。
附件: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涉农项目(第五批)储备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