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交管委、消管委及相关企业: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在强化工业源管控同时,鼓励我区工业企业提升“一厂一策”绩效等级,减少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停限产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实现治污减排与高质量发展的双赢。经研究决定开展《新都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一厂一策”绩效提升激励措施》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资金依据
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新都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一厂一策”绩效提升激励措施的通知》(新都经信发〔2022〕119号)
二、申报条件和支持标准
(一)企业注册地、税收解缴关系、生产经营场所在新都区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
(二)被省、市环保部门评定为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绩效等级A级、B级或引领性、C级(非最低等级)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三)被省、市环保部门评定为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绩效等级A级、B级或引领性、C级(非最低等级)的规下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
(四)自政策发布日起,在“成都信用网”无以下不良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五)自政策发布日起,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和生态事件。
三、申报材料
(一)《新都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一厂一策”绩效提升激励措施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保绩效正式认定盖章文件(兴城时代14楼新都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1402号领取);
(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代表鲜章。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一)至(四)一式二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统一印制“xxx单位申报2022年新都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一厂一策”绩效提升激励措施申报资料”。
四、申报时间
本次企业申报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8日。
五、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填写《新都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一厂一策”绩效提升激励措施申请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提交企业所在镇(街道)、功能区管委会进行初审盖章,然后由新都生态环境局对企业环保绩效进行认定盖章,最后将申报资料交区经信局进行审核。逾期申报不再受理。
六、申报说明
(一)每家企业可分A、B、C不同等级分段申请激励补助,但不同等级申请的奖励资金总和不得超过最高等级的奖补金额(给予规上工业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奖励,给予规下工业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二)同一企业涉及多项奖励、补助、补贴等政策的,同一类型政策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区级其他政策或专项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由企业自行选择申报,本政策同类条款有协议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如上级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三)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各审核单位应对项目申报资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和资料的完整性;申报企业须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重复申报骗取补助资金的,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追回补助,同时依法追究有关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七、联系方式
区经信局环资科
地址:静安路469号兴城大厦14楼1404号
新都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
地址:兴城时代14楼新都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1402号
附件:关于申报新都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一厂一策”绩效提升激励措施的通知
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