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经济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新生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成委发〔2017〕32号),根据《成都市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财制〔2019〕12号)有关要求,现就2020年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成都市支持准独角兽企业开拓外地市场资金奖励
(二)成都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
(三)成都市大数据领军人才评选
(四)成都市车位共享绩效财政补贴
二、工作要求
(一)企业需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区新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等形式严格审核,财政部门将对申报单位的税收解缴关系进行核实。
(二)企业将申报资料(一式2份,含电子文档)报送至区新科局新经济科。
(三)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日17:00前,逾期将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相关附件可在市新经济委门户网站(***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二)申报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并准备好原件以备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三)本次政策支持属于事后补贴或奖励,已获得中央、省和市级其他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含要求地方配套支持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附件:2020年成都市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成都市新都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