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44号),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请符合条件的广大中小微企业登录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网址:***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二、省科技厅组织辖区内评价工作机构在线进行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工作,分批次公示、公告入库登记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并于10月31日前完成拟入库企业公示文件发布工作。
三、已入库企业确认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由各评价工作机构提请省科技厅撤销或由省科技厅直接撤销登记编号,并在信息服务平台上公告。被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四、省科技厅通过信息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当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集中抽查工作,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省科技厅将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政策与操作实务的在线培训,提升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工作手段,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请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进行评价入库。
新都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