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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二、请将推荐意见、三张表格(企业基本信息表、翻倍支撑点表、参阅简表,电子版另发)、企业承诺书及其他支撑佐证材料(所有材料报送盖章PDF版,三张表格需另提供excel版)于2021年12月28日上午10:00前报送(不需要报送纸质版)。
附件:关于推荐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