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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现将成都市民经办《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在川单位培养引进两院院士和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将申报资料于1月20日前报区经信局企业服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在川单位培养引进两院院士和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