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功能区管委会:
根据《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成都市工业企业稳产增产激励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2022〕W-202号)要求,现就开展成都市工业企业稳产增产激励项目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对2021年8—12月营收同比增长15%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按营收净增额的1‰给予最高50万元的增收奖励。
二、申报条件
1.纳入成都市规模以上工业统计(2021年12月成都市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内的企业)。
2.企业近三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疫情防控事故等事项。
3.企业2021年8—12月累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
三、申报材料
1.成都市工业企业稳产增产激励项目申报书(附件1);
2.企业第三、第四季度财务三表(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2021年8—12月和2020年8—12月财务月报表(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以及经审计后的2021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报表;
3.企业2021年8—12月和2020年8—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4.企业2020年8—12月、2021年8—12月用电缴费凭证;
5.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2)。
企业按要求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五份),扫描申报材料PDF电子版(一份);电子版须与纸质资料文件一致,且彩色扫描相关证照原件。
四、申报要求
(一)各镇(街道)、功能区管委会组织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对审核合格项目(资料)真实性负责。
(二)于2022年5月6日17:00前,将主要领导审核后的《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盖章版),并打包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区经信局工业运行科。
五、联系方式
区经信局工业运行科
附件:关于开展成都市工业企业稳产增产激励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