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财制〔2019〕14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2022年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为继续推进我区川西林盘保护修复,根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申报指南,请各镇(街道)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青白江区2022年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4日
附件:青白江区2022年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2022年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为继续推动我区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工作,做好市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特制定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可进入、可参与、景观化、景区化”的要求,保护修复一批形态优美、特色鲜明、魅力独具的川西林盘。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工作,推动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努力探索成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为诠释美丽宜居公园城市乡村表达、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
(一)补助对象:镇(街道)自主申报,通过竞争立项程序确定川西林盘保护修复项目。
(二)补助金额:全区市级专项补助资金共计600万元,补助5个川西林盘项目,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单个项目奖补金额。
三、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委托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实施。
四、支持方向
(一)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川西林盘基础设施(包括道路、网络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配套等),林盘内川西民居风貌改造和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包括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景观绿化等)。
(二)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有策划规划、有土地整理项目、已引入社会资本投入、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的项目。
(三)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成农计〔2020〕5号)开展项目储备、纳入市级储备库的项目,优先支持纳入第二届特色镇和林盘保护修复规划设计方案全球征集活动的点位实施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四)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川西林盘保护修复的策划、规划、宣传等工作投入,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
五、项目性质
区级审批立项,市级核准备案。
六、项目完成期限
2022年12月31日。
七、实施程序
各镇(街道)按照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财制〔2019〕14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成农计〔2018〕32号)要求,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一)项目征集审批
1.编制实施方案。各镇(街道)根据《项目申报指南》,择优选择有社会资金投入的川西林盘项目编制本辖区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必要性、目标任务、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资金投入概算、项目实施协调管理、督查验收、效益分析等予以说明(参考模板)。各镇(街道)经主要领导审核后,于2022年2月11日上午12点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区农业农村局。
2.严格申报程序。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开展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对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实地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将拟支持的项目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具体实施项目,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统一审批。
3.完善审批材料。各镇(街道)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审批的材料应包括:镇(街道)报送审批文件(申请备案项目汇总表作为附件)、单个项目《项目实施方案》及明细表标准文本、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前期工作印证材料、用地解决方案(需要使用建设用地的提供)。
(二)市级复核并批复备案
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有关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由项目主办处室组织专家和相关业务处室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复核评审,评审结果报局党组审定通过后,市农业农村局以正式文件批复区(市)县核准备案。经核准备案项目原则上不能变更,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的,需经区(市)县政府审批,抄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八、工作要求
(一)履行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起项目主体责任,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做好项目初审上报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把项目评审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及时规范落实好项目,确保资金绩效。
(二)加强项目管理。区级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严格工作纪律。各镇(街道)要加快项目实施,对发现项目建设中违纪违规情况的区级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可以取消财政资金支持,并严肃查处。要结合职能职责,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管。要强化督导,各镇(街道)实时掌握项目进度,及时总结经验、整改存在问题,每个月的20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报送项目实施进度。
(三)严格资金管理。各级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要切实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不得白条入账,不得有大额现金支出,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镇(街道)或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四)加强绩效考评。各镇(街道)要按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要求,对项目决策、项目建设、项目管理、目标完成和项目效果等全过程进行绩效考评,并按照有关要求形成绩效自评书面报告报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将会根据总体安排开展重点考评。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次年财政预算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附件:
1. 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2. 成都市2022年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专项资金项目备案汇总表、单个项目明细表模板
3. 项目绩效目标表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