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重点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基础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深交所主板、创业板,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判断时间截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结束前)。
2.产业导向方面,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
3.专业化程度方面,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
4.还应同时满足创新能力、经营管理、成长性要求。创新能力方面,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每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经营管理方面,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成长性方面,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或有上市计划(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判断条件不包含在新三板挂牌的计划)。
三、申报资料
(一)企业自主申报时,提供四川省第三批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二)按程序确定推荐企业后,企业单独装订成册的材料。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企业自主申报。符合要求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填报申请书并编制申报资料,按程序报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各镇街、园区初审汇总。属地对辖区内中小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于4月20日前连同企业申请书(纸质版1份、PDF版,见附件1)、企业情况汇总表(Excel版,另发)报送区经信局。
(三)审核推荐。区经信局对推荐上报的重点“小巨人”企业按程序进行审核,并联合上报市经信局、财政局。
五、其他要求
申报评选中,政府部门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任何机构和单位不得以参加收费培训班或解读班作为企业申报的前提条件。对须明确的其他工作事项,后续将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企业(第三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