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龙府规〔2023〕1号)文件精神,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建设新经济示范应用场景,现就2023年龙泉驿区支持新经济示范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龙泉驿区注册成立1年以上,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地的具有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申报企业且已纳入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统计。
二、申报条件
(一)所申报的示范应用场景项目必须在申报时已完成建设、验收并已投运,项目投运时间应为2022年6月1日之后,且项目落地在龙泉驿区。
(二)申报项目的技术提供方应在本项目领域获得不少于1件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具有创新性、公共性、示范性和应用推广价值,已形成完整行业解决方案。
(三)由2家以上(含2家)单位合作完成的,只能由主要完成单位或排名第一的单位申请。
(四)同一家单位每年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
(五)已获得市级示范应用场景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参与本次申报。
三、重点支持方向
重点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氢能等关键技术及应用;高端智能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和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硬核技术应用;无人机、网络与信息安全、大数据、人工智能、新兴软件开发、生物制药、高端医疗设备、5G、区块链、元宇宙、清洁能源、文化旅游、农业科技以及创意经济、流量经济等新经济优势赛道场景。
四、支持标准
按照场景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的20%,根据项目带动力、示范效果等,择优给予单个项目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采取竞争申报的方式,择优支持不超过10个项目,支持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五、申报材料
(一)2023年龙泉驿区新经济示范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申报书;
(二)龙泉驿区新经济示范应用场景建设项目验收报告(模板);
(三)诚信申报承诺书。
六、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成都市龙泉驿区科技项目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链接:*** /> (一)申报身份获取: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平台,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和上传附件材料,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其中:申报书封面页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诚信申报承诺书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审查意见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如有联合申报单位,还需在此页加盖联合单位公章。附件提交要求: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须扫描成一个完整版PDF文件(附件材料须按照序号顺序排版),文件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全称”。申报书封面页、承诺书页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项目审查: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负责项目在线审核,并作出退回修改、不予受理、受理等审查结论。
(四)材料报送
1.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2.各专项申报书详见附件,企业提交附件材料详见申报书。
3.项目认定后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应与电子文档一致,并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两份),书脊须打印“XX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名称”。
七、申报时限
项目实行限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文档提交(含退回修改)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17时。
八、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新经济科
联系人:陈婷婷、陈剑科
联系电话:84891138、13730854534
电子邮箱:lqykjj@126.com
地址:经开区南四路325号公路口岸2楼205室
附件:申报材料
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