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局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办公用房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址: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325号2楼。 (三)项目预算:2.5万元(含税总价)。
(四)工作量:石膏板隔墙约30平方米,吊顶约26平方米(龙牌石膏板,国标轻钢龙骨),约40平方米墙体和吊顶拆除。墙面吊顶抹灰和刷白约90平方(石膏和腻子不低于三遍)。电路改动,灯具增加。门移动。
(五)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提供承诺函)。营业范围包括装饰、建材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工期:原则上在进场之日起15天内完工。
二、供应商应准备资料清单
(一)本项目要求提供的资质资料(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报价表(加盖公章),需以清单方式进行报价,格式自拟,分项报价与总价不一致的,以总价为准。
(三)比选投标文件无固定格式,由参选供应商自理格式。
(四)比选投标文件一正一副,由A4纸打印装订并密封。
三、比选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报价 (50分)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报价)×50 |
共同评分因素 |
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
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含施工工艺、质量保证、安全保证、资源配置,要求内容且完全响应比选文件的得4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5分;每有一处不完整或不满足的,酌情扣分。 |
技术评分因素 |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 (10分) |
相应文件规范,没有偏差情形的得10分;有细微偏差的酌情扣分。 |
共同评分因素 |
注:本表中要求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不认可该项复印件材料的有效性。 |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2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受理)
报名方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比选资料密封后送至成都公路口岸2楼212办公室。联系人:陈杰,电话:84863769。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2月2日17时。
五、比选时间级地点
2023年2月3日上午10:30,成都市龙泉驿区公路口岸2楼219会议室。
六、法律声明
(一)所有提交的相关材料,恕不退还,区新经济和科技局承担保密义务。对于未选中的相关材料,保证不将上述相关材料用于本次比选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
(二)区新经济和科技局保证比选的整个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对所有参选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交流和沟通。
(三)区新经济和科技局拥有对整个比选过程的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
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