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龙府规〔2023〕1号)(以下简称“科创十条”)内容,结合2022年科技项目管理服务平台运行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我局拟通过比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3年龙泉驿区科技项目管理服务平台更新升级及维护服务工作。服务项目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升级改造服务内容包括:1.平台升级(根据“科创十条”实施内容,新增25个申报书,调整8个申报书);2.运维服务(1年)。本项目经费控制在12.2万元以内,其中平台升级费用控制在8.1万元以内,运维服务费用控制在4.1万元以内。
二、参加比选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项目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八)比选申请人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三、应准备资料清单
(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验原件)。
(二)报价单。项目费用报价不超过12.2万元,其中平台升级费用控制在8.1万元以内,运维服务费用控制在4.1万元以内,超过此报价,投标无效。比选申请人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比选申请人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
(三)项目更新升级方案。
(四)类似项目经验材料。
(五)承诺书。要求参与比选机构信誉良好,无违法或不良记录;要求有公平、公正、保密等方面的服务承诺。
(六)比选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四、报名须知
(一)请有意向的机构于2023年11月1日12:00前,准时将比选资料密封并送达成都市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局高技术产业发展科(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325号2楼214室)。逾期递交将不予受理。
(二)成都市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将于2023年11月3日之前组织竞争性比选,比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确定供应商,并签订正式合同。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比选小组由成都市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组成。比选小组根据比选材料情况,对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比后,推荐成交候选人。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最终成交,也没有义务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28-84853903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325号2楼2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