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经营主体:
现将《成都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民营办关于扎实推动开展“战疫贷”业务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参与。
一、支持对象。“战疫贷”精准支持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是承担疫情期间稳产保供任务的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遇到阶段性经营困难的企业、复工复产急需资金支持的企业、春耕备耕以及畜禽养殖急需资金支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和上一年度末企业有关指标来执行。
二、贷款条件。贷款条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小微企业“战疫贷”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金〔2020〕9号)要求的条件外,重点考虑在疫情发生前有稳定现金流、不欠银行贷款利息、不欠税、不欠员工工资的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户),但因疫情的爆发,导致生产经营困难、需要贷款资金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经营主体。(详见附件1)
三、申报流程。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按要求填报“战疫贷”活动申报信息表(附件3),并将信息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扫描件于2020年4月29日中午12时前发送至指定邮箱(lqyqmjb@126.com,无需提交纸质件)。区民经办审定后将推荐名单报市民经办,同时提交至相应的农信及法人银行,由其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自主开展审贷放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