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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区相关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全力推进“先进汽车智造区、美好生活品质城”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科技工作安排,我局启动2019年龙泉驿区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发布《2019年龙泉驿区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及各类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一)新经济培育计划: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专项、新经济企业技术中心新建专项;
(二)创新研发能力提升计划:创新研发能力提升专项;
(三)科技进步奖励计划:科技进步奖励专项;
(四)创新创业载体培育计划:新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专项、已建创新创业载体运营专项;
(五)创新能力建设研究计划:创新能力建设研究专项。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工商、税收解缴和统计关系原则上在龙泉驿区行政区域内。
(二)须符合各类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三)项目申报单位须签署《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四)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以及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五)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具体,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原则上能年内结题。
(六)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目前承担有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验收结题的单位不得申报,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享受同类扶持政策。
三、申报流程
(一)时间: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到2019年10月31日截止。
(二)流程:申报单位先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相关业务科室(详见各申报指南),业务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无误后,申报单位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提交至对应业务科室。
附件:1、新经济培育计划申报指南;
2、创新研发能力提升计划申报指南;
3、科技进步奖励计划申报指南;
4、创新创业载体培育计划申报指南;
5、创新能力建设研究计划申报指南。
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成都市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