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龙泉驿区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奖励项目的通知

  •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 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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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成经开委发〔2021〕1 号)精神,依据《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龙府办函〔2021〕31号),结合全区新经济企业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龙泉驿区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龙泉驿区注册、纳税并纳入龙泉驿区统计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近两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等“一票否决”事项。
    2.企业为在龙泉驿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且已纳入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统计。
    3.纳入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库,当年被认定为独角兽企业、准独角兽企业或种子企业的新经济企业。
    二、申报材料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奖励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三、申报流程
    (一)时间: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21年10月15日截止。
    (二)流程:申报单位先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区新经济和科技局新经济科,新经济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无误后,申报单位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四、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新经济科
    地    址:经开区南四路325号(成都公路口岸)8楼830


 附件: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奖励项目申报书


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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