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

  •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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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承担单位:

    按照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工作安排,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1年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为切实做好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包含技术创新研发专项40项(包含产业发展类30项、社会民生类5项、生态农业及公园城市建设类5项)、软科学专项5项。
    二、验收时间
    2021年11月26日—12月3日,项目验收清单见附件1。
    三、验收方式
    1、技术创新研发专项20万以下项目、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采用书面材料审查方式验收,需提供验收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胶装成册)和电子版。
    2、技术创新研发专项20万以上项目采用会议答辩方式验收,需提供验收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胶装成册)和电子版,并准备答辩PPT,答辩时间控制在十分钟以内。
    四、验收内容
    (一)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方案及应用效果,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科技人才队伍培养。
    (二)项目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情况。
    (四)项目经费实际支出情况以及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五、注意事项
    1、技术创新研发专项项目,请提供《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项目验收结题表》和相关附件材料(详见附件2)。
    2、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请提供《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软科学项目验收结题表》和相关附件材料(详见附件3)。
    3、所有项目验收材料请于2021年11月23日17:00前递交至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创新创业服务科(经开区南四路325号公路口岸83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


    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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