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充分发挥质量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质量改进氛围,持续提高质量管理能力,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的《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认定办法》和《关于开展2022年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2﹞79号)要求,现将申报2022年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点围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航空发动机、工业无人机等先进制造业中重点产业链相关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在成都市,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
(二)在质量、安全、环保、诚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三)质量管理方法(技术)科学先进,已成熟应用;
(四)质量管理方法(技术)符合质量管理发展趋势,在应用过程中有创新性经验(成果);
(五)质量管理方法(技术)核心内容逻辑清晰,完整详实,已提炼形成典型经验;
(六)通过应用典型经验,对质量和绩效提升效果明显,在区域和行业内表现突出,且具备学习推广条件;
(七)承诺被认定为省工业质量标杆后,积极参加相关的分享交流活动。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文件通知要求积极申报,于2022年4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4份及电子文档)报区经信局运行科。
成都市金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5日
附件
1、146号-(企业服务处)关于申报2022年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的通知(2).pdf
2、146号-(企业服务处)关于申报2022年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的通知(1).doc